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否会因离婚而解除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依照法律规定是不会因父母离婚而解除的。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意味着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的解除。换句话说,离婚并不会影响父母对孩子抚养权的拥有和行使,只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直接抚养权。这主要根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无论是由父亲一方直接抚养,还是由母亲一方直接抚养,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具体来说,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一方,仍然应当履行相应的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义务。
具体表现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如果具有相应生活能力的话,需要履行按月或者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义务。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