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断了左手食指、中指和无名指的第一个关节,工厂要求明天上班,能否继续工作?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1-21 02:40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没有规定期限,但在实际操作中早些鉴定对被鉴定人有利,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去进行鉴定。
如果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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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不用先报警,可以先进行治疗,注意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可以先跟单位协商,双方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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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发生之后,首先需要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问题发生争议,当事人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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